尊敬的客户朋友们:
新年好!
近期全国多地发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各省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已通知将春节假期延长至2020年2月2日,北京、上海、重庆、四川、贵阳等大多数省市已经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并通知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为贯彻落实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部署,支持各地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着尊重生命与健康至上的原则,本所特就疫情期间的法律服务工作相关事宜温馨提示如下:
一、中豪按规定将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正月初九)。
二、2月3日(正月初十)至2月9日(正月十六),律所将安排值班,办理盖章、开票、领函等必要事项,原则上不对外接待来访。若贵公司/您确有紧急法律问题需要处理,请通过电话、微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网上办公方式与承办律师沟通。我们也可以通过中豪的思科Cisco视频会议系统与您在线视频沟通(具体操作方式由承办律师告知),多渠道及时响应贵公司/您的服务需求,确保法律服务的专业与及时。
三、中豪将于2月10日(正月十七)起恢复正常办公(政府有新规定出台除外),若您有紧急事务需要到访,请务必提前与承办律师预约并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在疫情得到完全控制前,律所将安排专业人员对律所办公区域进行每天早晚各一次的消毒处理;接待来访时,将参考对员工的做法对访客进行体温检测,以及使用一次性杯具,敬请理解。
四、由于法院及仲裁机构普遍延后上班或延后提供诉讼服务,如贵公司/您涉及2月10日之前的诉讼、仲裁、听证等法律程序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授权律师向法院、仲裁委员会申请相应的延期。如果您对2月10日以后的一段时间仍然有担心,经办律师可以根据贵公司/您的意见,联系法官或仲裁庭征求继续延期意见,全力协助贵公司/您完成委托事项,最大限度减少不安因素。
五、如贵公司/您有任何法律权益因本次疫情遭受或可能遭受重大影响的,敬请随时联系我们,中豪将竭尽所能为贵公司/您保驾护航。
疫情持续扩散之际,中豪全体同仁敬祝您身体安康,并积极协助客户朋友们解决法律问题。
恭祝新年快乐!阖家幸福!
中豪律师事务所
二〇二〇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