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3日,河北省邢台市中院副院长田国英、破产重整庭庭长李明达一行及重庆五中院破产庭副庭长陈秀良一行共同到访中豪考察交流。合伙人张涌、宋涛、梁勇热情接待并座谈交流。
在张涌主任的带领下,到访领导参观了中豪的办公环境。随后,张涌主任为来宾介绍了中豪23年来的发展概况、人才结构、执业理念、五大专业优势、业务管理架构及公益事业发展等,并着重介绍了中豪破产清算与重整业务中心。他介绍,中豪是国内最早涉足公司破产重组法律服务的律所之一,2007年入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管理人名册,随后入选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并被法院评为一级管理人,担任了众多破产清算、破产重整企业管理人,并为诸多投资破产重整的项目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座谈会上,双方就破产清算与重整案件办理工作进行交流。李明达庭长提出律师在破产案件中担任的角色问题,张涌主任介绍到,律师参与破产清算工作,其业务范围不仅限于担任管理人或清算组成员,还包括担任破产重整与清算专项顾问、债权人专项顾问、战略投资人专项顾问、跨境破产与重组专项顾问等业务。随后,田国英副院长谈及中豪在破产清算业务中对律师队伍的培养和要求,张涌主任介绍,中豪破产清算与重整业务中心拥有10余位执业经验丰富的合伙人以及60多位熟谙破产重组业务的律师和专业人员,中心每周定期举行培训学习,每位参与破产案件的律师均需参与满一年以上的业务培训。中豪致力于通过整合全所资源,统一集中管理,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优质服务,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本次交流活动在愉快的交流氛围中圆满结束。田国英副院长对中豪破产清算业务领域的专业优势予以了高度认可。中豪将充分联动四川、重庆与贵州三地资源,不断提升办理破产案件的质量及效率,为企业提供优质的一体化、高效协同的破产重整和清算法律服务,保障债权人、债务人等各方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