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豪新闻丨成都办公室荣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企业破产案件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名册》一级管理人

时间:2024/08/06 阅读:148

 

2024年8月5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四川高院)重磅发布了《四川省企业破产案件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名册》 (点击可查阅),中豪(成都)律师事务所成功入选一级管理人名册。本次四川高院在全省范围内的律所、会计师事务所、清算公司等中介或专业机构中甄选优秀管理人,经过层层选拔,综合考核申报机构规模、业务能力、履职成果,最终从多个行业领域的专业机构中遴选出35家作为一级管理人。中豪(成都)律师事务所凭借丰富的破产重整、清算案件办理经验,精湛的专业技能,以及综合的公司运营与企业危机管理能力,在全省数百家管理人机构中脱颖而出,以排名靠前的优异成绩获评一级管理人。

 

中豪自2000年伊始,开始大量参与办理国有企业的破产案件。2007年,成功代理成渝两地第一家上市公司朝华科技的破产重整。在连续多年多届荣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一级管理人殊荣之后,中豪再度荣膺四川高院的一级管理人称号。自此,中豪成为同时入选成渝经济圈跨两省市一级管理人名册的2家川渝本土专业机构之一。这充分彰显了中豪在破产领域的专业实力,也是对中豪持续20多年成功办理众多重大、疑难的大型企业破产案件的高度肯定。

 

2019年,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对管理人制度予以改革,中豪(成都)律师事务所首批入册。最近4年,邓舒丹、许佳、王冠男、王佩、胡俊等破产团队律师,先后承办破产清算、强制清算案件50余件,并为众多企业预重整、自行清算、破产重整提供法律服务。我们不仅可以接受法院指定,担任企业破产清算、重整案件的管理人;而且擅长代表债务人及股东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或重整,代表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与重整,代表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并维护债权人利益,代表各类投资人/重组方参与破产重整案件并参与制定重整方案,代表债权人或债务人处理与破产相关的诉讼/仲裁等。涵盖房地产、商贸、制造业、医药、建筑、化工、生物科技、食品等多个领域。

 

2020年1月,中央提出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中豪整合集团化、公司化优势,借助跨地域紧密协同工作机制,整合成渝两地破产业务中心内部资源,充分发挥律师专业技能,有效实现集团内各优势业务资源的链接与整合,具备在西南地区范围内承办重大疑难破产案件和向各行业客户提供全方位破产法律服务的强大能力。以作为债务人专项顾问为例,成功帮助重庆百亿房企协信地产、千亿房企金科股份顺利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以作为一级管理人为例,成功参与国内第一家信托公司新华信托破产清算案等典型案件。

 

近3年,中豪依法、依规、高效、公正地履行管理人职责,获得了如下荣誉:

· 重庆市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2023年度履职评估排名第一

· 荣获重庆市管理人协会首届十佳管理人

· 荣获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2022年-2023年优秀机构会员

· 华城希望重整案荣获2020年重庆市律师协会年度十大非诉讼典型案例以及2021年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十大经典案例

· 双远双城重整案荣获2021年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 南恒置业重整案荣获2021年重庆市律师协会十佳破产案例以及2022年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十大经典案例

· 新华信托破产清算案荣获2023年度全国破产经典案例以及2023年度重庆法院商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 鑫鹏公司诉破产重整企业海翔公司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荣获重庆破产法庭以及成都破产法庭2023年度破产衍生诉讼典型案例

· 商社润物公司破产重整案荣获重庆破产法庭2023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 金澳电力公司破产和解案荣获重庆破产法庭2023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履践致远,中豪破产团队将持续锐意进取、精研业务,更好地履行职责,继续在破产领域披荆斩棘,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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