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欧机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时间:2019/07/02 阅读:3734

重庆福欧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欧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8日,注册资本金为3000万元人民币。2018年1月16日,因福欧公司严重资不抵债,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了福欧公司破产重整案。2018年1月28日,经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由中豪担任福欧公司管理人。2018年7月18日,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裁定福欧公司终止重整程序,宣告破产。

中豪作为管理人,认真履行管理人职责,积极开展债权申报登记和审查、资产管理及处置、代表福欧公司参加诉讼程序、资产清收等各项工作。在福欧公司由重整转入清算后不到7个月的时间,管理人已向债权人完成了第一次破产财产分配,普通债权清偿比例合计达到27.57%,最大程度地维护了债权人的利益。本项目中,中豪凭借专业的工作能力、严谨的工作作风获得当地政府、法院以及广大债权人的一致认可。

本项目主办合伙人为赵明举律师,参与本项目的律师还包括梁博律师、李欧律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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