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豪辩护的某大型银行总经理涉563亿元违法放贷案以缓刑获释

时间:2024/09/14 阅读:51

近期,在某大型银行票据部总经理违法发放贷款罪一案中,合伙人张磊律师接受家属的委托,作为该案的第三任律师紧急介入,担任一审阶段的辩护人。该案历时8年,变更罪名后羁押9个多月,涉案金额563亿多元。张磊律师参与本案后,积极履职,收集组织了大量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最终湖南省××市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缓刑,帮助被告人重获自由。

 

××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伙同另一被告人张某,2014年4月至2016年2月期间,违反《票据法》《中国××银行长沙分行商业汇票转贴现业务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明知××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司开出不具备真实贸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56368958624.66元依然进行违规贴现,获取非法利益90418283.58元。

 

本案争议焦点:被告人在本案中的行为是贴现还是转贴现;贴现和转贴现是否属于《刑法》第186条规定的“贷款”;被告人是否有审核贸易合同交易背景真实性的义务;法院能否适用中国人民银行等主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对“贷款”及相关行为进行解释;法院能否适用虽未明确废止但不在现行有效目录中的规章;银行制度是否属于刑法中的“国家规定”;违规贴现和转贴现应被处以行政处罚还是刑事处罚等。

 

本案难点:案件跨度长达8年,涉案金额高达563亿多元,获利金额9041多万元,理论刑期至少将在10年以上;案卷材料含有大量被告人“自行书写”等认罪的不利描述;涉及贷款、贴现、转贴现等金融票据领域多项专业知识;牵涉13家银行、数十家开票企业及个人;同时,被告人已经退赔3000万元,且被羁押9个多月,如果被认定无罪,将牵涉财政退还、案件追责等系列问题。

 

张磊律师从以下几方面对案件进行了全面剖析和辩护:一、立足法条,深度剖析本案构成要件,逐个分析寻找突破口。从被告人的行为不是发放贷款行为、没有违反国家规定、并非个人行为等方面,论证被告人不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二、全面细致检索,为突破点找寻法律依据。辩护人从刑事审判解释权、《贷款通则》的效力、立法趋势等多角度,对该不利因素进行反向检索,多角度论证了贴现、转贴现不属于贷款,没有违反国家规定。三、精准找寻类案处置方式,辩护人全面检索人民法院案例库,未找到一例因违规转贴现而被判处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案例。与此同时,辩护人另辟蹊径,通过检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查询到多起相似案例,证实此类行为应当被处以行政处罚。四、回归案卷,确定关键事实,寻找程序、实体瑕疵。辩护人反复研读40余本卷宗,认为本案涉及的行为只有转贴现行为。同时,辩护人发现公安、检察院、法院存在管辖权争议、补侦期限严重超期程序违法,本案的关键证据司法鉴定意见书亦存在严重瑕疵。五、有效传达辩护意见,随时根据案件做出应对措施。时刻关注案件动向,及时根据案件进展提出相应措施,例如就违法扣押、查封等问题向××市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和异议。

 

本案涉案金额巨大,不当获利高。中豪律师凭借其杰出的专业能力,立足无罪辩护的策略,曲线达成了最初设定的恢复当事人自由的辩护目的,让已经逮捕羁押且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当事人重获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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